公民代理是指 非法律职业的普通公民担任案件当事人的代理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及权利、义务参与诉讼的一种活动。这一制度旨在弥补律师代理资源的不足,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实现,并促进矛盾化解和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的包括:
1.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需要注意的是,公民代理不能收取代理费,并且其诉讼权利没有律师广泛。同时,应警惕不具备公民代理资质的人员伪造身份材料从事违规公民代理,以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的秩序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