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工程款的诉讼时效为 三年,具体起算时间有以下几种情况:
工程竣工结算:
从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计算。
工程实际交付使用:
以交付使用之日为诉讼时效起点。
建设工程未交付且未结算:
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此外,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如果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此,如果承包人想要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工程款,需要在上述时效期内提起诉讼,否则可能会丧失法律保护的权利。建议承包人在发现权利受到损害后尽快采取行动,以免错过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