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政治自由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指公民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基础。
言论自由:
允许公民通过各种语言形式表达思想和见解的自由。
出版自由:
公民可以通过公开出版物自由表达对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的看法。
集会自由:
公民可以自由地组织或参加集会,表达政治意愿。
结社自由:
具有共同意愿或利益的公民为了一定的目的,在组织形式上具有可持续性和稳定性的社会团体的自由。
游行自由:
公民可以自由地组织或参加游行,表达政治诉求。
示威自由:
公民可以自由地组织或参加示威,表达政治立场和诉求。
这些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表达个人政治意愿的基本保障。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自由是相对的,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