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历,是由南北朝时期的祖冲之创制的历法,也称“甲子元历”。

在祖冲之以前,人们使用的历法是天文学家何承天编制的《元嘉历》。祖冲之经过多年的观测和推算,发现《元嘉历》存在很大的差误。于是祖冲之着手制定新的历法。宋孝武帝大明六年(公元462年),祖冲之编制成了《大明历》。梁武帝天监九年(公元510年)颁布施行。《大明历》的主要成就如下:
定一个回归年为365.2481481日(今测为365.24219878日)。
区分了回归年和恒星年,测得岁差为45年11月差一度(今测约为70.7年差一度)。

定交点月日数为27.21223日(今测为27.21222日)。交点月日数的精确测得使得准确的日月食预报成为可能,祖冲之曾用大明历推算了从元嘉十三年(公元436年)到大明三年(公元459年),23年间发生的4次月食时间,结果与实际完全符合。
定木星公转周期为11.858年(今测为11.862年)。
提出了用圭表测量正午太阳影长以定冬至时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