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药通常指的是向药品中添加某些成分,以改变其性质、功能或提高疗效。在药品生产、加工或储存过程中,有时需要添加防腐剂、辅料或其他物质来确保药品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然而,如果这些添加物未经批准或超出了规定的范围,就可能构成劣药。
劣药则是指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具体情形包括:
药品成分含量不足或过高:
药品中有效成分的含量未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
被污染的药品:
药品在生产、运输或储存过程中受到污染。
未标明或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药品的有效期未标明或未经批准更改。
未注明或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药品的生产批号未注明或未经批准更改。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药品在有效期内未用完,已过其有效期。
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在药品中擅自添加未经批准的防腐剂、辅料等成分。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包括药品的包装、标签、储存条件等不符合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和劣药都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处罚。因此,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药品标准和相关法规,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