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律师是一种特殊的公职律师,其编制在 部队的政治机关。根据总政的有关规定,军队律师受所在单位首长和政治机关的领导,并在本单位法律顾问处的组织领导下履行职责。业务上,军队律师受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具体而言,军队律师编制在部队的政治机关,如集团军、师、旅三级部队政治机关,并担任部队首长和机关的法律顾问。他们主要负责为首长和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处理有关法律事务,纠正违法行为,并通过专业法律服务和帮助,与国家和军队执法机关进行沟通和协调。
军队律师在履行职务时,享有与社会执业律师同等的权利,承担同样的义务。他们主要由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担任,在取得国家规定的律师资格后,由部队统一安排从事律师工作,并领取军队统一标准的薪金和补助。军队律师不以律师工作作为个人谋取直接经济利益的手段。
综上所述,军队律师是一种特殊的公职律师,其编制在部队的政治机关,并在本单位法律顾问处的组织领导下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