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物业公共服务费
按照业主房屋住宅面积收取,例如0.6元/月/㎡。
主要用于服务小区环境卫生、普通设备设施的维护、绿环管养、人员工资以及其他小修小补等。
公共水电费 (一般不含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
由物业公司支付给供电公司或自来水公司,然后向业主收取。
可以按户收取,也可以按照业主房屋面积收取,具体方式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车位费
全称为“业主自购汽车车位(库)物业服务费”,按照车位(库)数量收费。
宿迁市收费标准为最高不超过20元/月/车位,具体数额取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停车费
全称为“汽车停放服务费”,针对停放在公共车位、临时车位上的汽车业主收取。
宿迁市收费标准为:
业主公共车位包月汽车停放费:室外最高不超过50元/月/车位(库),室内最高不超过20元/月/车位(库)。
临时车位汽车停放费:免费停放时限仍为3小时。
电梯运行维护检测费
通常包含在物业公共服务费中,或单独收取。
供水二次增压费
某些小区还会收取此费用。
暖气费
物业公司代扣代缴的费用,也有的小区直接通过银行交纳给热力公司。
收费方式有按照流量收费和按照建筑面积收费两种,每年的单价也会有变化。
垃圾处理费
小区居民必须交纳的费用,用于垃圾的清理和处理。
水电费
根据供水、供电公司的规定,按照实际使用情况缴纳的费用。
有些物业公司也属于代扣代缴的方式,用多少交多少费用。
其他费用
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物业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等。
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建议在购买房屋时,详细查阅《物业服务合同》,了解具体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