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省上户口需要准备以下证件:
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和 身份证原件。
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
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如果是政策内生育一孩的,需要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如果是政策内生育二孩的,需要提供二孩生育审批表(复印件1份,验原件)。
如果超过一个月申报,需要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
对于非婚生育的新生儿,需要提供法院判定的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如果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对于购房人员,需要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并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建议在上户口前,先咨询当地公安户口登记机关,了解最新的政策和所需材料,以确保一次性准备齐全,避免多次往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