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的公租房主要具备以下特点:
装修情况
石家庄的公租房已经进行了装修,配备了基本设施如地板、厕所、洗手池和灶台等,但部分家具和厨具需要承租户自行购置。
公共租赁住房的装修标准按照《石家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室内装修标准》执行,属于普通装修标准,承租户无需进行二次装修。
户型与面积
石家庄公租房的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主要以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具体面积配置为:2人以下(含2人)选择40平方米以下(单间配套或一室一厅)住房,3人以上(含3人)可选择60平方米左右(二室一厅)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80平方米以下(三室一厅)住房。
配租与产权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由政府投资或补贴建设,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新建成套公共租赁住房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由政府按建筑安装成本价回购,产权归政府所有。
使用与复核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得擅自对住房进行二次装修或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利用所形成的附属物归产权人所有,退租时不予补偿。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行年度复核制度,住户不得擅自进行二次装修。
配套设施
部分公租房项目配套设施齐全,例如停车场、商业街、公共绿地等,且环境优美,周边有公园和学校等公共设施。
租赁与转让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对配租的住房不享有收益权、处分权,占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申请对象若发生特定情况,视同放弃本次租赁资格,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综上所述,石家庄的公租房主要提供基本装修和家具,户型和面积根据家庭人数有所不同,租金较低,适合低收入家庭居住,且有一定的租赁和转让限制。建议有意向的家庭详细了解并按规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