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兑汇票的托收和背书是票据交易中的两个重要环节,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承兑汇票托收步骤:
填写托收凭证:
持票人填写托收凭证,并在汇票最后背书人签章处加盖持票人预留印鉴。
银行审核:
托收行审核汇票背书是否连续、是否存在瑕疵,审核无误后在托收凭证第三联加盖结算专用章。
受理托收:
托收行在托收凭证第一联加盖托收行业务公章及经办人名章后交客户作受理回单。
寄送托收凭证:
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将托收凭证第三、四、五联与汇票一同寄往付款行。
承兑汇票背书步骤:
填写必要信息:
汇票正面填写日期、收款单位名称、金额;背面写开户行名称,盖本公司财务章、法人章,并注明委托收款字样,标明日期。
背书人签章:
背书人需要在汇票背面签名,并注明被背书人名称。
被背书人确认:
被背书人需要在汇票上签名,确认接受汇票。
银行确认:
经办行在汇票背书栏上签字,确认上述变更。
注意事项:
银行承兑汇票不能背书转让给个人。
背书转让无需经过票债务人同意。
背书时应当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人签章,未记载的视为在汇票到期日前背书。
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被背书人有权利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时,汇票后背书栏需要补齐,并在被背书栏加盖所在单位的预留印鉴。
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基于票据法及相关银行操作规定,实际操作中可能因银行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具体银行的工作人员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