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这笔费用主要用于以下情况:
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
例如,某些特殊材料或设备在项目初期可能无法确定其价格,或者某些服务在项目开始时并不明确需要。
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对原计划进行修改,这些变更可能会导致额外的费用。
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
合同中可能会有一些特定的条款,当这些条款被触发时,需要对工程价款进行调整。
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索赔或需要现场签证,这些费用也可以暂时列入暂列金额中。
暂列金额具有不可预见性,招标人有权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完全不使用这笔款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暂列金额应根据工程特点和相关计价规定进行估算,并且在工程结算时应根据实际发生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
此外,暂列金额一般不得超过估算总造价的20%,并且在使用时需要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使用。
综上所述,暂列金额是工程项目中用于应对不确定性和变更的一种重要财务安排,它有助于确保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能够灵活应对各种不可预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