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办理离婚手续,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证件和材料。以下是详细的清单:
协议离婚所需材料:
双方的户口簿。
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双方的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
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集体户口的,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
诉讼离婚所需材料:
离婚起诉书。
户口簿。
身份证。
结婚证。
子女出生证明。
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暴证据。
涉及共同财产的复杂或价值较大的,还需提交房产证、车辆登记证、银行存款证明、公司工商登记资料等。
其他注意事项:
非四川户籍的,需要至少一方持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并到居住证发放地区(市)县婚姻登记处办理。
现役军人需携带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再婚当事人:曾协议离婚的,需携带本人的离婚证件;曾法院调解离婚的,需携带法院调解书。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