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户口转成内地户口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办理一系列手续。以下是主要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
原内地户籍居民前往香港地区定居后又申请返回内地定居,并自愿放弃或被取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的。
港澳居民要求回内地定居的,应当事先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获准后,持注有回乡定居签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至定居地办理常住户口手续。
申请流程
申请人(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申请手续。
批准定居通知书自签发之日起180日内有效,未在有效期内办理落户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定居处理。
所需材料
申请人拟团聚的内地亲属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其他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材料。
特殊情况
夫妻一方定居香港,分居多年的,申请人需同香港居民有合法婚姻关系,经批准赴港澳地区定居的,可携带一名14岁以下的子女同行。
定居香港父母年老体弱,必须由内地子女前往照料的,申请人需年满18岁,不满60岁父母均需年满60岁,一方或双方定居香港满7年。
注意事项
香港不是实行户籍制度,因此不存在迁移户口的说法,本人若需要在内地办理落户,需要先到当地办理放弃永久居民身份,再到大陆申请办理居住登记。
申请办理永久居民身份时,香港入境处员工一定会提醒你回内地注销户口,但是否注销内地户口则视个人选择而定,即使没有注销内地户口,也可以拿到永居身份。
办理时限
提交申请后,耗时约六个月左右,具体时间取决于各地公安机关的审核进度和所需材料的准备情况。
后续手续
入户后需要马上办理居民身份证,并选择邮寄到家。
需要办理户籍注销证明,并在当地派出所办理户籍变更手续,包括变更证件号码、房产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香港户口可以顺利转成内地户口。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当地公安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详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