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可以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分为多种类型。以下是一些主要的分类方式及合同结构类型:
按狭义、广义和最狭义分类
狭义合同:主要指一切民事合同,如身份合同、财产合同、物权合同、准物权合同等。
广义合同:指的是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行政合同、民事合同、劳动合同、国际合同等。
最狭义合同:主要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包括赠与合同、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合伙合同等。
按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分类
单务合同:一方当事人仅承担义务,另一方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义务,如赠与合同。
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合同等。
按合同的形式分类
要式合同: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如书面合同。
不要式合同: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如口头合同。
按合同的内容是否预先确定分类
格式合同:合同内容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而不容对方当事人协商的合同,如铁路、公路、航空运输合同。
非格式合同:合同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合同。
按合同的效力分类
实践合同: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
按合同的主体分类
主合同: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按合同标的的性质分类
财产合同:涉及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转移的合同,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
身份合同:涉及个人身份关系的合同,如婚姻合同、继承合同等。
技术合同:涉及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等服务的合同,如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等。
这些分类方式并不是相互排斥的,一个合同可能同时属于多个分类。例如,一个买卖合同既是双务合同,又是有偿合同和诺成合同。了解这些合同结构类型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适用法律,以及处理合同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