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在结婚政审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现役军人的配偶
必须是中国公民,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无复杂社会关系。
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
除了上述要求外,还需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结婚申请和相关表格
男方需写结婚申请,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结婚函调证明》等相关表格,并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
未婚未育证明
女方需到单位或居委会开具未婚未育证明,并盖章。
政审表
填写部队寄来的政审表,并盖章。
照片
2寸免冠照片若干张(具体数量可能因地区要求而异)。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部队同意结婚的介绍信。
结婚证领取介绍信(具体格式和内容可能因地区要求而异)。
婚检
领婚检表去指定医院进行婚检,婚检是必须进行的。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如无犯罪记录证明、少数民族家长同意证明等(具体所需文件可能因个人情况和单位要求而异)。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并咨询所在部队政治机关,以确保顺利完成政审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