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再生育审批表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基本信息填写
申请人信息: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联系电话、户口性质、身份证号码、住址和工作单位等。
婚姻状况:填写双方的婚姻状况,包括初婚、再婚的年月日,以及是否有离婚或丧偶的情况。
子女情况
现有子女数:填写双方现有的子女数量及性别。
子女出生年月:填写每个子女的出生具体年月日。
申请理由
申请理由:详细说明申请人双方的婚育状况及申请再生育的依据,例如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证件证明
提交证件:申请人应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病残儿鉴定结论、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烈士证、军人证、残疾证、收养证、婚姻变动情况证明、死亡证明和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材料等。
证件审核:受理单位会核对提交的所有证件,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审核流程
三级审核:村、乡、县三级对再生育情况进行审核,每一级都应在意见栏明确说明同意再生育的依据,并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集体讨论决定的,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报送过程
报送程序:当事人填写《申请再生育审批表》后,需报单位或所在村(居),由单位或所在村(居)审核后直接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直接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报送过程中不得让申请人持《申请再生育审批表自行办理。
其他注意事项
照片要求:“夫妻合影照片”栏不得强行要求申请人提供父母及子女合照,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笔迹要求:填写表格时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字迹要清楚,不得空项。
表格份数:本表一式三份,分别存放在村(居)委会或单位、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县计生行政部门。
请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并按照规定的流程提交申请,以便顺利完成再生育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