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信访范围的事项包括: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包括对法律、地方性法规、决议、决定的意见和建议等。
各级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涉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的职务行为,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这些行为提出的建议、意见或不满。
各级人民法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包括对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不服其职务行为的申诉,以及法院受理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等。
各级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事项:
包括对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建议、意见或不服其职务行为的申诉,以及检察院受理的控告、申诉、举报等。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这些组织包括法律法规明确授权的一些事业单位和非行政机关组织。
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涉及这些单位在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的职务行为及其引发的投诉和建议。
社会团体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的职务行为:
包括这些人员在相关组织中的职责行为及其引发的投诉和建议。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职务行为:
涉及基层自治组织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的行为及其引发的投诉和建议。
其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
对于这类事项,信访人应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综上所述,信访范围涵盖了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公共服务单位、基层自治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以及依法应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信访人可以通过信访途径对上述事项提出建议、意见,或提出申诉、检举、控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