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决策公开:
涉及政府决策过程的信息,如政策制定、规划审批等。
办事公开:
政府部门的办事流程、条件、结果等信息。
信息公开:
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等。
重点部门、部位和重点事项的政务公开:
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信息;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政务公开旨在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效率,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