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警察不抓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如果认为派出所不予立案的决定不当,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上级公安机关会重新审查案件,并决定是否立案。
向检察院投诉:
检察院有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如果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当,可以向检察院投诉,并要求检察院介入监督。
拨打12389专用举报电话:
全国公安机关开通了“12389”专用举报电话和互联网举报平台,可以通过拨打这个电话或登录举报平台反映公安机关和民警的违纪违法问题。
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当,还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机关即县/区政府或警察局申请行政复议。
向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如果认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在办理案件中有不严格执法或违法违纪行为。
建议选择以上一种或多种方式,具体操作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