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灯的管理通常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工作可能包括规划、建设、运行和维护。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全国城市照明工作,并可能委托如路灯管理所、电力部门等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照明管理的具体工作。
市政部门或城市规划部门:可能负责路灯的安装、维护、检修和更换。
路灯管理所:负责路灯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电力公司:可能参与路灯的能源供应和管理。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可能参与路灯的管理。
地方政府:根据本地情况确定专职管理部门,负责路灯的管理。
路灯的建设和维护费用通常来源于政府预算,包括电费、维修费、管理费等。